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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新规划民间借贷年利率, 24%和36%划分两线三区

Time:2021-09-01 | Click:379 | Author:Jiadesen

一、民間借貸利息、利率合法的法律依據:


民間利息與利率的問題一直以來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二、民間借貸年利率為多少時受國家法律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中可以看出,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每個月少於2%),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每個月超過3%),那麼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則不受到法律保護,即為無效。在實際操作中,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如果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24%而未超過36%,被稱為自然債務區,如果當事人依據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保護這個區間的利息,人民法院是不予法律保護的。


據此,最高法於2015年新規”兩線三區”來規定民間借貸的年利率,以此來保護民間借貸秩序,防止非法集資、“高利貸”等亂象的發生。

 

來源:法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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