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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资讯 2023年8月速递

发布时间:2023-09-05

 

最高法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

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3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优化提级管辖、再审提审工作机制,完善审级监督体系,强化审判条线指导,做深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

《指导意见》明确,对于符合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具有诉源治理效应;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推动同类纠纷统一、高效、妥善化解;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等六类情形之一的第一审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提级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提级管辖。

《指导意见》强调,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一般应当提审。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再审申请,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提审的情形外,符合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由最高审判机关提审更有利于案件公正审理等六类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审。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确须纠正的,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检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

2023年7月31日,最高检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四方面12条。

    《意见》提出,“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推动完善立法及司法解释,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强法治宣传,促进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等四方面。并明确,办理案件时,要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因股权纠纷、债务纠纷等经济纠纷引发的案件,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2023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要求,就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出意见,要求领导干部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来源:中国政府网)

 

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8月3日,为指导、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参考要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保法》”)所设定的合规审计义务的细化和规范,即旨在落实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定期合规审计义务(以下简称“定期合规审计”)和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的要求下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合规审计的义务。

《征求意见稿》主要指导、规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活动,以确保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不同类型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开展合规审计的频率、《个保法》中规定的两种合规审计的实施细则、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合规审计情形下专业机构的权限和要求以及在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部门要求下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合规审计情形下合规审计的时限、整改办法等。

(来源: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

证监会发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8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标志着独立董事制度的重大系统性改革正式落地,管理办法中细化独立董事制度各环节具体要求,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职责及履职方式和履职保障等,构建科学合理、互相衔接的规则体系。

    《独董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从总则层面,一是明确独立董事定义,二是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定位,三是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从任职资格与任免层面,一是明确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二是明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三是改善独立董事选任制度,四是建立独立董事资格认定制度,五是明确独立董事解聘要求,六是明确独立董事兼职要求;从职责与履职方式层面,一是明确独立董事履职重点,二是明确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三是明确独立董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具体要求,四是明确独立董事履职平台,五是明确独立董事日常履职要求;从履职保障层面,一是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二是健全独立董事履职受限救济机制;从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一是明确处理处罚措施,二是明确独立董事责任认定标准,三是明确独立董事行政处罚的免责事由。上述涉及整改的,《独董办法》均给予了一年的过渡期整改。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3年8月28日,公司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

本次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二是,完善公司民主管理的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五是,完善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六是,完善法律责任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草案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担任公司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适用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规定;在股东权利保护方面,草案明确规定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为进一步完善中小股东权利保护,草案还完善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有关材料的规定;增加公司不得提高临时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的规定;此外还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股东出资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或者股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来源:中国新闻网、人民法院报)

 

上海发布保险行业刑事风险防范合规指南

为促进保险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保险企业、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静安区检察院联合市保险同业公会、静安区工商联于2023年8月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保险行业经营安全刑事风险防范合规指南》(以下简称《合规指南》),共八章46条。

    《合规指南》以从业主体角度,明确日常规范制定、关键环节管理、重点人员管理、人员招聘管理、分级合规培训等“保险从业人员合规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特别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保险黑产问题,增加从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涉黑产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在保险从业资格取得、业内任职资格、业务开展等方面根据其行为程度的评价结果予以不同限制;聚焦业务管理重点环节,明确了保单销售合规管理、投保人身份核验、保单业绩审查、保单合规管理、投诉退保件处理等“保险业务管理合规”环节,进一步细化合规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

(来源: 上海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

 

深圳发布全国首部企业合规地方标准

2023年8月10日深圳市地方标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DB4403/T 350-2023)(以下简称《合规体系》)正式发布,为深圳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引。

    《合规体系》是全国首部企业合规地方标准,将适用于深圳市各类型、规模、性质和行业的企业。《合规体系》分为前言、引言、正文、附录、参考文献五个部分。正文分为11章,包括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企业环境、领导作用、策划、支持、运行、绩效评价、持续改进。后附3个资料性附录,对合规管理的重点环节、合规管理的重点人员、合规管理的重点领域进行了补充。后续,深圳市司法局将围绕《合规体系》进行解读和宣传,并就该地方标准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及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参照本标准,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目标的合规管理体系,从而预防、发现和处置合规风险,并证明针对合规已经实施了合理和适当的措施。

(来源:深圳司法官方微信公众号)

 

深圳检察机关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业务合规指引》

2023年8月24日,深圳市检察院联合盐田区检察院举办《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业务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会暨互联网行业企业合规论坛。

《指引》旨在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合规义务和责任,引导业内企业树立合规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搭建全面有效的合规体系,全力封堵监管漏洞,助推行业规范发展;由前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分为应用程序分发业务常见合规风险及法律后果、分发平台合规管理体系、分发平台资质与备案合规要求和分发业务合规要求等7个部分,具体给出了58项指引。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官网)

 

中纪委开展全国医药领域

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2023年7月28日,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开展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加大执纪执法力度,紧盯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医药领域腐败案件,形成声势震慑。把握政策策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强化以案促改,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工作落实,精心组织实施,交出一份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湖北发文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2023年8月23日,湖北药监局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计划健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体系,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网络销售共治机制,不断提高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十项主要任务:

(一)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体系。

(二)加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

(三)加强药品网络销售储存配送监管。

(四)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检查。

(五)强化网售药品消费权益保护。

(六)大力推进网售药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七)提升大数据协同治理能力。

(八)建立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平台。

(九)健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

(十)建立药品网络销售监管队伍。

(来源:湖北药监局网站)

 

最高检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2023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以下简称《提示》)。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即控告申诉检察厅,负责受理和审查控告申诉案件,依托“案件入口”的职能优势,对近年来受理、审查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归纳了民营企业所涉控告申诉案件的总体成因和风险点,通过积极开展反向审视、坚持诉源治理,针对民营企业提出在先的法律风险提示,以期帮助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提前分析、预防生产经营中高发的法律风险,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最高检发布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

剑指金融领域新型职务犯罪

2023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涵盖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违法发放贷款、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罪名,涉及银行、期货、资产管理等国有金融机构,犯罪事实覆盖金融理财产品承销、金融票证出具和贷款发放、股权收益权代持、利用非公开信息证券交易等多个领域。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关于人民法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

调研报告

2023年8月22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调研工作文章。文章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要求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开展了调查研究,就人民法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包括“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情况与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举措”三个方面内容。文章指出目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法院和法官的认识不足”“合规整改‘后半篇’工作落实不足”“配套机制不够健全”“权益保障工作有待加强”等四个方面。

(来源:人民法院报)

 

深圳市国资委召开

市属国企合规管理三年行动部署推进会

2023年7月31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合规管理有关要求及深圳市《关于加快打造企业合规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市属国企合规管理三年行动部署推进会,总结首批合规试点工作成效,对市属国企全面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进行动员部署。会议通报了市属国企首批合规试点工作情况,深投控、深业集团代表试点企业作交流发言。

        (来源:深圳国资微信公众号)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推动完成
全国首例侦查阶段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2023年8月5日,“北辰政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全国首例侦查阶段完成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案例。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发后,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并在市检察院、市检二分院的指导下,针对公司责任落实不力、制度建设不严、合规意识不足等问题,适时建议公安机关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并予以引导。后公安机关及时启动合规审查程序,涉案企业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企业合规承诺书》,公安机关向涉案企业送达了《合规建议书》。

在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审查的同时,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寓治理于办案之中”,与公安北辰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衔接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把个案合规提升为行业合规。《办法》共十二条,从促进系统治理、诉源治理出发,在提前介入、结果互认、跟踪回访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办法》凝聚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办理涉企刑事案件的共识,推进了涉企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的有效衔接,为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共同目标奠定了基础。

(来源:北辰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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