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需求,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民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1月15日,由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与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研讨会在嘉得信成功举行。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党委书记刘国玲,深圳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苏建东,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袁会琼,以及深圳市卓越集团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基金会、深圳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深圳市铭基金公益基金会、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等三十余家基金会代表和专业人员。本次研讨会由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秘书长刘会峰主持。
深圳市社会组织总会执行会长苏建东在致辞中提到,深圳作为慈善事业的前沿阵地,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数量众多,这反映了深圳在促进社会公益、践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积极态度和不懈努力。在党中央的指导下,未来基金会的各项管理工作将迎来一系列重大改革,这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相信未来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凝聚各方力量,持续发力,深圳定能在慈善事业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打造出具有深圳特色的慈善品牌。
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袁会琼指出,基金会在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但原有条例在某些细节上已不适应新形势,急需修订。深圳基金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募捐模式创新、跨地区合作管理、信息披露透明度等现实困境,希望新修订稿能从放宽准入门槛、激发民间慈善活力,强化监管体系、守护公益公信力等多维度破旧立新,为创新实践预留空间。同时,深圳市基金会发展促进会作为行业联结纽带与服务平台,也将认真汇总各方意见,积极向有关部门反馈,助力修订稿完善。
闵齐双主任代表嘉得信,向莅临本次会议的各位嘉宾表达了热烈的欢迎与诚挚的谢意。闵齐双主任指出,随着新修改的《慈善法》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此次《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是自2004年公布以来再次启动修订,这恰似一场及时雨。《基金会管理条例》的修订内容涵盖了基金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过程,并从组织内部治理到外部监督以及法律责任追究等多个维度,均对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产生深远而重大影响。同时,这不仅传递出行业受到高度关注的明确信号,也为基金会的合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嘉得信社会组织法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周祺卓律师就《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题解读与合规思考分享。从立法始末与修订背景、主要修订内容两方面,深入剖析了本次修订重点内容对基金会运作潜在影响,并从法律角度对本次修订内容提出了合规思考与建议。周祺卓律师强调,这一法规调整既为基金会行业带来了诸多挑战,同时也孕育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基金会必须坚守合规底线,方能在公益浪潮中稳健远航。
研讨会上,各位代表纷纷结合基金会的实际情况,围绕《基金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重要条款内容展开讨论。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征求意见稿的完善提供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会议最后,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党委书记刘国玲作总结发言。她表示,本次研讨会意义重大,作为慈善事业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我们深知基金会的规范化运作对于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作为慈善人,我们肩负着推动慈善事业进步、服务社会的重任。同时,深圳作为慈善事业的重要阵地,应当在此次条例修订中积极贡献深圳声音、深圳智慧和深圳经验。
本次研讨会环环相扣,与会代表热烈讨论,从法律与实务层面剖析了本次修订内容对基金会发展和管理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嘉得信将继续秉持初心,持续关注《基金会管理条例》修订动态,以深度、专业、权威的法律服务为利刃,为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保驾护航,助力深圳慈善事业合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