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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何时生效

Time:2021-09-01 | Click:391 | Author:Jiadesen

一、《合同法》中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生效時間規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根據該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系實踐性合同,即除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外,還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實際交付貨幣後,借款合同才生效。

1、如果採用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時間為貸款人提供借款之時。從這點來看,自然人之間的口頭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自簽訂借款合同時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的生效時間生效。


二、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具體生效時間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視為具備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關於自然人之間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現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時;

(二)以銀行轉帳、網上電子匯款或者通過網路貸款平臺等形式支付的,自資金到達借款人帳戶時;

(三)以票據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據權利時;

(四)出借人將特定資金帳戶支配權授權給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對該帳戶實際支配權時;

(五)出借人以與借款人約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並實際履行完成時。


來源:法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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