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資的風險可以從投資主體和新三板風險類型兩方面把握,其中投資主體承擔的風險分為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一、投資主體的風險
1、個人投資者: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
風險承受能力: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在滬深交易所和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帳戶資產除外。
2、機構投資者
法人機構: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二、投資風險類型
1、企業風險
多數屬於初創期,沒有穩定盈利甚至連年虧損,甚至只有研發無盈利模式,其未來的經營風險巨大,判斷這類企業的價值難度極高。
2、監管風險
由於新三板交易較為清淡,投資者按照A股的操作方式容易引起股價異動,進而觸發新三板“11項將被重點監控的行為”。
3、市場風險
相比滬深股市,新三板成交極不活躍,投資者一旦買入想要獲利瞭解的機遇較少;尤其是在企業基本面轉壞的時候,更不容易套現離場。
來源:法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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