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證監會稱,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是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舉措,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低企業杠杆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通知》在總結實踐經驗基礎上,對區域性股權市場做出專門的制度安排,是規範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綱領性檔。
區域性股權市場由地方政府監管
在監管體制上,區域性股權市場由所在地省級政府按規定實施監管,並承擔相應風險處置責任。證監會的主要職責是,加強對省級政府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主要服務省級區域內中小微企業
《通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定位是,服務於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
發行或轉讓證券僅限股票可轉債
《通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規定多項底線要求。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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