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北京1月9日電(記者 于瀟)9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主題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就出臺《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的背景回答了記者提問。
萬春說,《意見》強調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加強產權保護的部署要求。《意見》要求檢察機關要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責任感、緊迫感,堅持依法、平等和全面原則,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組織和自然人的財產權,確保各類產權主體的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全面保護物權、債權、股權、智慧財產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切實維護產權主體的合法權益。
“《意見》強調對創業創新的司法保護。”萬春說,《意見》明確要求嚴格把握產權案件罪與非罪的界限標準,對於正在辦理的涉產權刑事案件,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不明確、法律界限不明、罪與非罪界限不清的,不作為犯罪處理。
針對產權保護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意見》強調突出問題導向。《意見》明確要求依法從嚴懲處發生在國企國資改革、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過程中導致國有、集體資產嚴重流失的職務犯罪;依法從嚴懲處以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商業賄賂、虛假訴訟、強迫交易等不法手段破壞市場公平營商環境,侵犯各類主體財產權的犯罪;突出打擊鏈條式、產業化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等。突出了打擊的重點。
《意見》強調堅持有錯必糾原則。堅持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不規範問題。認真甄別、及時發現錯案冤案,對於確屬錯案冤案的,堅決予以糾正,並依法賠償當事人的損失。
《意見》針對批捕、起訴、職務犯罪偵查預防、刑事訴訟監督、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檢察等各項檢察職能,都提出了加強產權保護的具體要求和工作措施,推動形成檢察環節的多元化產權保護格局。“《意見》強調了全面履行檢察職能。”萬春說。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要規範自身司法行為。”萬春補充,《意見》明確了嚴禁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等三個“嚴禁”,提出慎重使用強制性措施等,目的都是在於最大程度減少對產權主體合法權益和正常經濟活動的損害及影響。
來源:法制新聞
Return to lis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