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深圳市龍崗區39歲的童先生沒有想到,與自己同在制鞋廠上班的妻子會突然倒在工作崗位上就再也沒有醒來;更沒想到的是,因堅持搶救到最後一刻而超過了《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48小時搶救時限,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做出不視同工傷的行政認定。
48小時的冰冷劃線
童先生的妻子程女士2015年12月29日在公司廠房車間突發疾病暈倒被緊急送院。據深圳市龍崗中心醫院的醫療記錄顯示,程女士因病情嚴重於2015年12月29日10時48分轉入該院搶救。入院診斷為右側小腦出血破入腦室系統;腦疝形成;腦室積血;腦積水;吸入性肺炎。急診行雙側額角錐顱腦穿刺外引流術,術後程女士病情持續危重,神志深昏迷狀。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書上記錄了程女士“48小時”內腦死亡,“48小時”後心跳停止的搶救過程:12月30日9時左右,醫院稱程女士已基本腦死亡,沒有搶救價值,勸告家屬放棄治療,但童先生基於多年夫妻情分,堅決要求醫生繼續治療;12月31日3時40分程女士無血壓,無自主呼吸,醫院主治醫生再次告知可以放棄搶救,但童先生仍心有不甘,不願意醫生宣佈臨床死亡,要求繼續搶救,2015年12月31日13時35分,程女士被宣佈搶救失敗死亡。
童先生的堅持沒有 Return to list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