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网易娱乐
导读:日前,《羊城晚报》刊登《海清中途“逃跑”剧组损失千万》一文,称海清因个人原因造成《后厨》剧组损失。海清日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侵犯其名誉为由递出律师函,要求其尽快撤销报道并公开致歉声明... 海清遭名誉侵犯 委托事务所发律师函
日前,《羊城晚报》刊登《海清中途“逃跑”剧组损失千万》一文,称海清因个人原因造成《后厨》剧组损失。海清日前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侵犯其名誉为由递出律师函,要求其尽快撤销报道并公开致歉声明。
海清律师函
律师声明如下:
致: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本律师接受海清之委托,就贵报刊登不实报道,侵犯我委托人名誉之事宜,特致函如下:
2012年3月13日,贵报刊登由贵报记者章琰撰写的标题为《海清中途“逃跑”剧组损失千万》的报道,报道称:“女主角海清在广州拍摄粤菜题材电视剧《后厨》时多次改剧情导致拍摄延误,最后拖到男主角小沈阳档期到期,而海清则索性“北上逃跑”;二次开机时,海清拒绝南下,剧组只得拆掉广州影棚,去北京重新搭建,来来回回损失近千万元”,并评述我委托人“改剧本”、“不配合”及“耍大牌”的三大罪状。
贵社在未与我委托人及投资方核实新闻真实性的情况下,道听途说即作出上述报道,其内容纯属捏造,与事实严重不符。截至目前,该报道已被多家新闻媒体转载。贵社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以至诋毁我委托人名誉,损害其尊严的行为已给我委托人的声誉和人格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并使其个人形象贬损及社会评价被降低。贵社此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亦违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操守。
有鉴于此,敬请贵社在收到本律师函之日立即:
1. 撤销上述不实报道;
2. 在贵报及我委托人指定的三家媒体发表公开致歉声明,消除影响;
3. 与我委托人取得联系,协商其他善后事宜。
请贵社妥善处理本次之侵权事宜,切勿自误为祷,我委托人仍旧保留诉诸法律之权利。
本函意见已经委托人审核同意,代表其本人真实意思。
北京市中瑞律师事务所
郝晓珺 律师
2012年3月13日
《羊城晚报》:海清三大罪状
去年4月,《后厨》高调开机。这部原计划三个月拍完的电视剧,却拖拖拉拉直至今年2月才杀青。长达近一年的拍摄期,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几位剧组工作人员异口同声:“都是海清惹的祸!”
罪状1:改剧本
《后厨》于去年4月开机不久,5月就停机,直至今年2月才补拍完毕。工作人员称,第一次停机的原因,是因为饰演酒店主厨“徐冰”的海清对剧本不满意。“她反复要求改剧本,最初编剧不乐意改,她就索性连摄影棚都不进了,我们只好改了很多场景,出去拍外景。据说最后六成的戏份都给改过了。”对于海清到底不满意什么,工作人员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摄影棚太热,她在发布会上多次表示‘那样的高温根本不是女孩子呆的地方,皮肤全毁了’”,有的则说“她不满感情戏份,要求改掉与小沈阳的对手戏”。工作人员说,反复修改导致拍摄进程一拖再拖,拖到小沈阳档期到期,必须飞往横店拍一部电影。“而小沈阳一走,海清立马收拾包裹离开了广州。但这戏,只刚刚拍了一半。”
罪状2:不配合
海清这一离开,就是整整五个月。在小沈阳的电影结束拍摄后,剧组曾多次请求海清回广州完成《后厨》。“小沈阳很配合,但海清却不同意。”工作人员道:“这是一部反映粤菜、粤文化的戏,不来广州拍怎么拍得出效果?跑北京去算怎么回事儿?”五个月的“待机”,对剧组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损失。爆料者给记者算了笔账:“我们租了个700平方米的摄影棚,光制景的材料费就30多万元;第一次停机后,剧组为了等他们回来重拍,只能一直租着摄影棚,一租就是5个月,每个月四五万元的租金,这就多花了20多万元。”最后,称“因档期走不开”的海清始终没有回来,剧组只能前往北京迁就她。“本来那套100多万元的厨具,在广州拍摄时是免费赞助的,一旦离开广州,剧组就得按原价花钱买了!”爆料者告诉记者,第一次在广州拍摄花费1200多万元,5个月待机时间又花费了数十万元的租金费和维护费,最后去北京拍摄又花费了上千万元,“去北京要重新搭建场景,而且海清方面还重新找了美术指导,又花了笔冤枉钱”。
罪状3:耍大牌
《后厨》是南方台预购的剧集,该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拍摄期间,关于海清与剧组成员“闹不和”的说法确实存在:“有人说她与小沈阳不和,有人说她与编剧不和,还有人说她与剧组成员不和,但不知道是否属实。”前二者情况不详,但与“剧组成员不和”,显然有些蛛丝马迹。剧组爆料者称:“我们在摄影棚旁边只有一个化妆间,大家共用。但她一个人就带了一大帮人来,什么助理、化妆师、服装师、发型师,满满当当塞住了一个化妆间!我们拍那戏时本来就是大夏天,只有化妆间有冷气,他们全躲在里面吹空调,而大家却个个挥汗如雨,连小沈阳都挤不进去,只能呆在大棚里吃盒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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